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和学校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学校定期开展对项目(含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和教材建设项目等)经费进行集中清理和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2020年及以前结项、逾期未结项项目的剩余经费。
二、工作要求
1.各类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完成项目经费报销。项目结项2年后仍未使用的经费,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2.对逾期未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要求予以终止,收回剩余经费。
三、工作安排
2024年1月8日起停止2020年及以前结项、逾期未结项项目的剩余经费使用。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回收相关项目的剩余经费。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安排经费使用进度。
联系人:曾老师 36317190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6: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7:关于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关于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9: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