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毕业管理,规范研究生毕业程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计划于2023年冬季申请毕(结)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二、毕(结)业要求
毕业要求: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结业要求: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审核程序
毕业审核:培养单位登陆“研究生教育”系统,通过“培养管理-毕业资格-毕业资格审查审核”模块,于12月12日前完成审核。
结业审核:研究生提交结业申请,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于12月12日前报学校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四、信息核对
研究生院培养科汇总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毕(结)业生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然后发给各培养单位进行核对和确认。此信息用于国家学历电子注册和毕(结)业证书的制作,信息一旦确认,将无法更改。请务必认真核实每一项信息。
附件: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