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效率,根据广东省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对逾期未结项的各类教育创新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超过下达单位规定期限(含延期)仍未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逾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和教材建设项目等。
二、项目清理
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要求终止项目建设及剩余建设经费拨付,收回剩余经费,取消一定周期内项目申报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完成项目经费报销。项目结项2年后仍未使用的剩余经费,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研究生项目管理及清理工作,督促经费的使用进度。
联系人:曾老师 36317190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6: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7:关于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关于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9: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