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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结项和报销指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10-14 点击量: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广外校〔2022〕42号)(附件1)开展国(境)外访学和国际会议结项和报销,指引如下:

一、完成结项

1.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国际学术会议结束后提交材料

(1)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广外校〔2022〕42号)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分别提交结项材料。

(2)短期国(境)外访学类型须提交访学期间的所有出入境记录(含护照签证信息、出入境盖章页和移民局查询的出入境记录)。

若结项材料为英语以外的外语,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申报的项目,可按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2.填写报销审批表

(1)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柜台报销经费审批表》(附件2),表中经手人需访学本人手写签名,验证人处需导师手写签名,报销张数暂不填写、待财务处核查后再填,报销事由写“XXX赴XX(国家/地区)访学项目/参加国际会议经费报销”,支付信息填写研究生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和联系电话,其余信息留空由研究生院填写。

(2)如参加国(境)外短期访学项目/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境)费报销单》(附件3);如参加境内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市外差旅费报销单》(附件4)。出差人需访学本人手写签名,出差事由写“XXX赴XX(国家/地区)访学、参加XX国际会议”,金额相关内容建议暂不填写,待财务处审核票据后再填写。

将结项材料和填好的附件2、附件3/附件4交到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后统一汇总交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审核。此环节无须提交报销的发票等票据。

二、报销流程

1.结项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通知培养单位领取报销审批表。

2.研究生严格按照财务部最新要求,参照《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报销附件要求(公用经费)》(附件5)及报销粘贴票据视频(附件6)整理票据(需经办人签字的票据可找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审核签字),尽快凭签字的附件2和附件3/附件4、研究生出国(境)访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和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处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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