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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广东省教育厅“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结项和报销指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10-14 点击量:

根据《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厅“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通知》开展结项和报销,指引如下:

一、完成结项

1.结项材料

(1)外方负责人对个人短期交流(指6个月以内,包含6个月)或长期交流(指6个月以上)的书面评价(需签名);

(2)双方导师签署意见的个人学习总结;

(3)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照片3-5张;

(4)校内举办学术报告,介绍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果,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学术报告证明(附报告现场的照片) ;

(5)访学当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

(6)访学期间的成绩单(成绩合格);

(7)访学期间的所有出入境记录(含护照签证信息、出入境盖章页和移民局查询的出入境记录)。

若结项材料为英语以外的外语,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申报的项目,可根据该项目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系统中完成结项。

2.填写报销审批表

(1)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柜台报销经费审批表》(附件1),表中经手人需访学本人手写签名,验证人处需导师手写签名,报销张数暂不填写,待财务处核查后再填,报销事由写“XXX赴XX(国家/地区)访学经费报销”,支付信息填写研究生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和联系电话,其余信息留空由研究生院填写。

(2)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境)费报销单》(附件2),出差人需访学本人手写签名,出差事由写“XXX赴XX(国家/地区)访学”,金额相关内容建议暂不填写、待财务处审核票据后再填写。

将结项材料和填好的附件1、附件2交到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后统一汇总交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审核。此环节无须提交报销的发票等票据。

二、报销流程

1.结项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通知培养单位领取报销审批表。

2.研究生严格按照财务部最新要求,参照《广东省教育厅“青年优秀科研人才计划”报销附件要求》(附件3)及报销粘贴票据视频(附件4)整理票据(需经办人签字的票据可找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审核签字),尽快凭签字的附件1、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和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处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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