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93),启动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注: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2. 选派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4.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
(7)语言要求: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8)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9)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10)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二、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5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 校内审核及材料递交
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2)、研究生出国(境)安全承诺书(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4)填写后,于2024年1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 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3. 公示
各学院选拔的推荐人员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
2.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当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3.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10-66093573
2. 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284
附件:
1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研究生适用)
2初选名单一览表
3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安全承诺书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协议书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