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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留基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1-0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规定的条件。

二、选拔时间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20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3月21日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2日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0日-21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5月22日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月23日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选拔工作;

(三)申请人常见问题答疑可参考留基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4)。

(四)咨询电话:

国家留基委:

研究生院:梁老师、胡老师 020-36317190


附件一: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研究生适用)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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