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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

关于申报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2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实现卓越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新广州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方案》(广外校〔2020〕37号,附件2)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距离预期毕业一年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请人可以个人名义或2-5人组成团队提出项目申请;

(三)已获得2019、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但未结项者不得参与申报;

(四)鼓励知识城校区申报人利用中新广州知识城的资源优势和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创新培养项目研究。

二、立项范围

(一)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课题;

(二)在理论、实践、方法或其他方面有创新意义的课题。

三、立项原则

重点资助思维新颖、方案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培养卓越研究生人才的研究项目。

四、立项数量

结合项目申报和当年经费情况,择优立项一定数量的项目。

五、资助标准和方式

(一)项目经费分立项经费和结项经费。立项给予1000元立项启动经费,结项合格的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结项优秀的给予5000元结项经费。

(二)经费资助采取发票报销的方式,最终报销额以财务处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六、结项要求

(一)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明确的论文录用通知)、著作、项目、科研获奖、知识产权类成果,结项要求详见附件1。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学校。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七、项目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知识城校区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新广州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方案》(广外校〔2020〕37号)单独组织评选。

(二)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3)。要求除“专家组意见”和“学校审批”栏以外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整;“经费预算表”一栏可提前咨询所在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经费预算;

(2)与本项目相关的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人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要以“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申报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到《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研究生院联系人:曹婷婷,联系电话:36317190;知识城校区联系人:宁璐,联系电话:13667258858),逾期不再受理。

(四)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

(五)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答疑工作。



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新广州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方案》(广外校〔2020〕37号)

3.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研究生填写)

4.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学院、中心填写)

5.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院(部)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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