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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

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4-13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卓越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21年申报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5类: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需纳入学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统筹考虑;

2. 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 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4. 资助额度待定。

(二)具体要求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1)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

(2)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3)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4)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成功后一年内完成。

2.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1)研究要求

第一,研究内容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

第二,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申报人条件要求

第一,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二,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需提交证明材料)。

3.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1)研究要求

第一,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当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第二,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第三,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第四,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

第五,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

第六,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2)申报人条件要求

第一,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需提交证明材料);

第二,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需提交证明材料);

第三,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第四,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4.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1)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

(2)合作单位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3)同一基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合作单位时,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

(4)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

(5)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材料提交

申请人对照通知和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三类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汇总:

(一)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2-5);

(二)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于2021年4月26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到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后,于4月27日下班前报送到北校区研究生院培养科,过时视作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曹婷婷 胡秋红

电话:020-36317190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分别产生推荐省级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对获得推荐省级教育创新计划的项目学校将上报教育厅审定,若有审定未通过的,原则上转为下一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

1.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 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3.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5.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6. 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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