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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2-05-0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籍是研究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是取得研究生身份、获得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已全面实施研究生学籍网上注册管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予以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即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就业派遣也将受到影响。因此,我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期注册,对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研究生处。

二、经籍检查,发现极个别研究生(见附件)在校学习年限将满,但仍未完成答辩且不能再申请延期。各培养单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研究生以及他们的导师,要求研究生务必在2012年6月30日完成答辩。对于到期仍未完成答辩或答辩未能通过的学生,各培养单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相关的处理意见,并于7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必须由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报省教育厅备案。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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