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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实习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2-07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学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6号)要求,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实习、实践和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严峻形势,将校外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训情况纳入疫情防控重点范围,切实加强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和培训的管理。在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期及后续的实习、实践和培训工作调整方案。

  二、对目前正在开展校外实习培训的研究生(含经学校同意研究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综合研判,摸清研究生实习培训的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具备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研究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研究生要做好充分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校后集中隔离观察或返家后自行隔离观察,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不能撤回的,疫情持续期间应尽可能留在原地,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正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培训的,要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 。

  三、对前期已开展校外实习培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暂停实习培训的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研究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研究生外出活动,做好与研究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全时全过程掌握研究生工作生活情况。

  四、对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培训安排一律暂停,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培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专业要立即与实习培训单位对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研究生和家长。

  五、对因推迟开学或暂停实习导致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问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考核要求。

  六、根据教育厅要求,须将研究生校外实习培训情况纳入疫情防控“日报”范围。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1名专人通过专设微信工作群负责本項报送工作。“校外实习培训日报表”(详见附表)每天1000前报送,报送前须经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核。联系人:梁妍(13662525516665516)、胡秋红(15913163065663065)。研究生院(部)汇总后将通过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教育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本单位研究生实习培训情况纳入疫情防控重点范围,切实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研究生院(部)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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