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研创新项目经费使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项目经费采取发票报销的形式,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印制费、调研费、实验费、差旅费、会议费、论文发表等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得用于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二)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研究生经费支出单据要经指导教师验证审核,研究生院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发票能否报销以学校财务部核实为准;
(三)学校对于立项的项目给予1000元启动经费,结项验收为合格的项目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验收为优秀的项目给予5000元的结项经费。所有经费是以发票报销的形式下拨;
(四)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项目经费可用于研究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
(六)没有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成果(如专利等)不能申请结项;
(七)无故延迟或执行不力又无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可以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二、报销流程
(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柜台报销经费审批表》(附件2),表中经手人处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验证人处需项目负责人导师手写签名,报销张数暂不填写、待财务处核查后再填,报销事由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结项经费报销”,支付信息填写负责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和联系电话,其余信息留空由研究生院填写。
(二)将填写好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柜台报销经费审批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审核。
(三)在审批通知领取之后,一周之内凭签字的审批表和票据到学校财务处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联系人:陈老师 36209284/3631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