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突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在研究生培养管理中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严格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二、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1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熟悉并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
(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四)专职或兼职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2年。
(五)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评选程序
(一)采取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并报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推选工作;推选工作要注意核实申报人资料,并给出推荐评语。
(三)研究生院(部)汇总各培养单位的推荐名单和相关表格,并组织评审,产生初步入选名单。
(四)初步入选名单由研究生院(部)在全校公示5天。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
2. 相关佐证材料(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的科研成果)。
(二)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报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情况一览表(附件3)。
2. 按顺序整理好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丁朵朵老师办公邮箱,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各单位应确保所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联系人:曾颖文,程亦男,丁朵朵 联系电话:36317163
研究生院(部)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报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