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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法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4-27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1年我校新增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做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启动2022年法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法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二、遴选组织管理

为保证法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校博导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遴选工作。工作小组以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遴选申请条件

法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者,其条件应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广外校〔202227号)(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遴选学科范围

法学博士生导师遴选所涉二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共计4个二级学科。

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55日前,申请者向法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11-20211231日。

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者成果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四份)

3.成果证明材料的全部扫描件(按附件3填写顺序汇编成册,纸质版一式四份)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

512日前,法学院汇总并核实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法学博士生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全部申请材料、汇总表(签章齐备)报送至博导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5-6月,博导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如涉及学术性问题,经校博导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可邀请学科专家参与审查认定。审查通过者名单在全校公示周。

(三)外同行专家通信评议

6月,对经资格审查与公示通过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者,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通信评议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四)学科评议小组评议

6-7月,学校成立法学学科评议小组。学科评议小组依据《选聘办法》进行审核和评议,获学科评议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通过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周。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7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上述程序的博导申请者进行审核和投票,获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六)学校正式发文

六、遴选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签字版材料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法学博导遴选专项工作,凡涉及到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遴选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校博导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427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广外〔202227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者成果清单》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法学博士生导师申请汇总表》

5.《法学博士点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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