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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2-2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我校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遵循广大师生“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原则,坚持“质量不减、标准不降”,灵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二、工作安排

配合疫情防控,本次学位申请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办秘书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端口)(网址:http://gs.gdufs.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在首页下载《学院操作手册》并按手册说明进行操作。

时间节点:

(一)324日-32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到北校区印刷厂领取《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二)41-5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送审答辩工作,将申请材料送至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情况灵活掌握预答辩的具体形式,如需要可采取远程的方式。为保证质量,远程预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音像资料备查。

2.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事项要求另行通知。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负责统一送审。要求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4月1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须签字盖章齐备)及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稿一式三份。对因疫情影响无法线下提交送审的,经培养单位核实后,可提交电子版送审稿,审批表上签字(章)可先用电子签名(章)。凡博士生未在规定日期前通过培养单位向校学位办提交论文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情况灵活安排送审形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线下提交送审的,经培养单位同意通过线上方式送审。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原计划认真准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并于5月29日前完成。各单位应根据疫情情况对答辩委员会的人选进行合理调整,尽量安排本地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对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参加正式答辩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通过远程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远程答辩要录音录像,并保存音像资料备查。

5.请各培养单位秘书通过系统完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论文查重检测、论文送审名单维护、论文评阅专家维护、论文评阅结果录入、论文答辩结果录入等工作。

6.学位信息上报:毕业研究生51-529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端口)(访问方式:智慧广外→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自助模块,建议采用谷歌浏览器最新版,在默认设置下进行操作)进行学位信息上报,学历生初始用户名、密码分别为学号和身份证号后六位;非学历生初始用户名、密码均为学号学位自助模块需要将“我的学位信息”、“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都填好、统一保存提交后才可以生成报表打印。打印下载后的报表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后方可提交给本单位负责秘书。请培养单位秘书及时敦促学生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数据审核和纸质报表收集

学历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电子注册的照片。非学历生需上交2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必须与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的照片一致。按照教育部规定,照片规格应为: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所有上报的电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电子照片必须与学位证书上张贴的一致,请勿自行更换照片,否则教育部学位中心将不能进行学位认证。

(三)530-64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相关问题。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通过系统完成本单位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结果的录入工作

(四)65日前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拟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系统导出打印盖章)、学位论文格式检查汇总表、研究生签名确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装订成册)等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其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需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答辩表决票汇总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返回各相关单位,请相关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五)6月中下旬(暂定,具体时间以大学周表为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相关事宜

(六)6月下旬

请各培养单位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整理以下材料,填写附件1材料清单一提交至学位办,同时做好学位档案的整理工作。

1.《硕/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2.已完成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封面上标明研究生姓名;

3.研究生学位论文纸版(博士一人二本,硕士一人一本)

(注: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具体提交方式按校图书馆的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直接与图书馆联系);

4.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研究生院将及时发布通知,请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研究生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和智慧广外相关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部)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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