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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4-1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广外校〔2020〕5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为我校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育原则

(一)立德树人。坚持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二)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广外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质量导向。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力求实效。深入探索改革研究生人才培养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分类培养模式的融通创新,培育产出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形成应用推广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目标明确,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预期产生具有科学性、创新型、实用性的重要成果,能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实践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良好,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应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项目已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基础,预计经过至少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可取得突破性教学改革成果。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四、工作程序

(一)负责人申报。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于2024年5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后,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材料的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梁妍老师办公邮箱。

(三)学校审定。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确定立项的培育项目和级别。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学校将对培育项目给予年度经费资助。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培育项目的建设力度,强化过程管理,落实保障措施,以确保培育项目顺利开展。

(二)每个培育项目确定1名执行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成员分工、建设进度、效果反馈等工作。执行负责人要统筹开展项目的培育和建设工作,确保培育成效。

(三)各项目在培育过程中要并注意收集社会评价、学生评价、媒体报道、工作照片等有关素材,为申报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基础。

(四)项目验收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工作联系人:梁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36317190


附件:

1.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2.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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