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与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际化项目合作,努力培养服务湾区的高层次人才,结合广东省粤港澳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现开展2025年“智汇湾”粤港澳大湾区研究生协同创新工作坊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的培养单位可申报1项粤港澳研究生协同创新工作坊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各自学科优势、培养特色、港澳合作基础以及计划参与研究生数等设计并申报。
(二)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可参考资助政策填写。经学校评审后,确认资助项目、选派人数、资助经费等立项信息。
(三)项目为寒暑期交流项目,本次申报立项开展和完成时间为本学期寒假。项目日程应高效充实,以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等为主。
(四)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赴港澳高校修读课程、学术论文写作与能力提升训练营、国际组织及行(企)业实践、科研机构及实验室合作研究等类型,积极鼓励各申报单位创新工作坊内容。
(五)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制定具体管理及应急方案,提前做好交流期间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应急方案等。原则上应选派带队老师,团进团出。
(六)项目结束,团组返校后1个月内,学生将个人总结报告提交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应提交一份总结报告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内容包括人员选派情况、学习情况、取得成果、典型事例、提升计划等。
三、资助政策
项目原则上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冬令营项目进行管理。
申报单位顺利组织完成项目,参与的研究生符合附件1资助要求的,每项最高资助额度30万元。
四、项目管理
申报单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规定》(附件2),按“成建制”方式对本单位派出研究生进行管理。
(一)申报单位应对照获批项目信息和选派条件(包括基本条件、无不及格、学分绩点、语言水平等),做好派出研究生资格选拔、名单公示、协议签署(可参考附件3、4、5)、行前培训等派出管理工作。
(二)获得资助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外事纪律,遵守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学习所在单位的规定。访学结束1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或寒暑假,则顺延)必须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按要求办理各类研究生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
3.按照访学所在国(地区)和访学单位要求及时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智汇湾”研究生协同创新工作坊立项申请书》,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余璞办公邮箱。研究生院将组织项目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立项公示。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规定
附件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寒暑期项目协议书
附件4 研究生国(境)外寒暑期项目安全承诺书
附件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定向单位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