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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生访学项目选拔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12-18 点击量: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2024年春季拟选派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赴德国海德堡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已取得我校学籍的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方向应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三)具有一定的英语或者德语听、说、读、写水平,能够和相关专业教授通过英语进行专业学习方面的沟通交流。

(四)所学专业为语言类专业(如英语、德语等、以及语言学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专业。

(五)访学接收单位应是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与学校相关学科有共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基础。

(六)访学接收单位的指导教师应是相关专业领域学者,且能具体指导研究生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七)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八)导师和所在学位点批准同意派出, 且导师愿意作为其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其中,定向培养博士生,即入校时有工作单位且签定了定向委培协议者,申请出国访学时应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九)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回国时间距离毕业申请学位时间半年以上。

(十)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境)外资金资助。

2.已获得或曾享受国家各类留学基金资助。

3.已获得或曾享受学校各类国际交流项目资助。

4.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同期申请学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并获批。

三、访学期限

拟访学时间为2024年4月-7月。

四、资助标准和方式

申请人根据《广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附件1)申请相关资助。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纳入广东省教育厅“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参见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10118.htm)资助申请,无须重新提交申请表格。

(一)在国外期间每人每月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当年度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最新资助标准。超出学校资助部分由研究生自理。资助经费可用于报销国际旅费(一次往返最捷径的经济舱或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不含国内交通费)、签证费、住宿费(含水电费)、学费、注册费、板凳费、电话费(含网络邮寄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和医疗保险费。

(二)根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不超出上述标准的情况下,研究生返校后资助经费必须凭访学期间国(境)外各类相关票据由工作人员到财务处报销,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若票据金额达到或超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若票据金额低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票据金额实报实销。

(三)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期间务必留存好各类消费凭证,费用报销时凭研究生出国(境)访学项目申请表、往返登机牌、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及原始票据(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等),作为资助经费实际报销额度的依据。各种票据须配上中文说明,包含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四)访学结束回校1个月内(若遇国家法定假期或寒暑假,则顺延),根据财务相关规定,须完成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结项工作。

五、选拔程序和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24日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https://yjsxt.gdufs.edu.cn/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完成以下申请流程:

1. 在线填写“短期国(境)外访学”申请表,选择“短期国(境)外访学”栏目。本人填写过程中,可选择“暂存”按钮。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一旦提交,不再修改。请打印系统生成的最终版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名确认后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

2. 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1)研修计划,内容应包含研究背景、目标、研究准备、研究方法、预期安排、回国后续学习计划等,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2)研究生国内在读期间最新成绩单;

(3)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内容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4)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或者德语语言证书等);

(5)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6)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安全承诺书(签字扫描PDF版);

(7)定向生需上传定向单位意见表(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8)平台要求上传的邀请函和导师简历由国外访学单位统一提供,可提交一份pdf说明(如:邀请函和导师简历由国外访学单位统一提供)替代。

(二)审核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于12月25-28日通过系统在线审核本单位研究生申报材料,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天后,于2024年1月2日前将研究生提交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

六、获得资助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外事纪律,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学习所在单位的规定。保证在国(境)外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与科研,及时向导师和学校汇报进展情况,保持定期联系,按时回国。访学结束1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或寒暑假,则顺延)必须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按要求办理各类研究生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含保留学籍和恢复学籍)。

(三)按照访学所在国(地区)和访学单位要求及时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访学期间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同时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广东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助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项目资助”。

(五)访学期间,资助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不受影响。

(六)凡未按期派出者,其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访学结束回国后1个月内,须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对方机构学术负责人对个人学习或研究结果的书面评价(签名);

2.双方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习报告;

3.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照片3-5张;

4.校内举办学术报告,介绍出国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果,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学术报告证明(附报告现场的照片);

5.短期访学当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

6.访学期间合格的成绩单;

7.访学期间所有出入境信息(含证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

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系统审核通过后,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栏目报销指引申请报销。

七、受资助研究生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参加已成功申请的项目,或未完成学习和交流任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

(二)交流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外事纪律者。

(三)交流期间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准时返校及改变学习和交流路线者。

(五)回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者。

(六)派出前有不及格、重修或违法、违规、违纪记录者。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或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宜。

八、项目概况

(一)院校介绍

海德堡大学(University Heidelberg)成立于1386年,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自学校成立以来,海德堡大学吸引了很多德国和国外的顶尖科学家在校学习及执教。迄今为止,海德堡教授获得了11次诺贝尔奖。海德堡大学诺贝尔奖获奖人数位居德国第一,欧洲第四,世界第13。海德堡大学坐落在德国著名旅游文化之都 - 海德堡。海德堡位于莱茵内卡大都市区的中心,这个欧洲重要的经济科研大都市圈内共有240万居民和1万4千6百家企业,是德国科学、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最强劲引擎之一。

(二)项目内容

学生将在当地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学期的研究和学习,并有机会在校园进行实习实践。

(三)项目优势

1. 感受精英大学学术氛围,结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

2. 亲身体验欧洲文化,获取海德堡大学官方成绩证明和实习实践证明,从而提高世界名校的申请成功率和世界名企的面试成功率;

3. 针对性的课程能够有效强化自身的水平,为未来的学习或就业打下更好的基础。

(四)学习内容

1. 学员需要根据个人研修计划书在教授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

2. 教学方式:以海德堡大学相关专业负责教授及语言学院的要求为准。

(五)项目费用

4615欧元(约合人民币3.3万),包含研修指导费(海德堡大学发出邀请函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以转帐凭证为准)、报名费、项目管理费、学生卡费。

住宿费用以实际的住宿合同为准,海德堡为大学城及旅游胜地,住宿费用每月一般在500欧至650欧,住宿条件为单人房间,也可自己安排住宿。

九、报名/咨询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19210079340(微信同号)

项目资助联系人:研究生院余老师、胡老师,36209284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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