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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项目

关于2024年秋季德国海德堡大学硕士生访学项目选拔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4-22 点击量: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和集聚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我校拟选派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于2024秋季学期赴德国海德堡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已取得我校学籍的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方向应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三)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补考、零分或重修记录(含选拔学期内)。

(四)英语水平符合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外语要求。

(五)导师和所在学位点批准同意派出, 且导师愿意作为其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其中,定向培养硕士生,即入校时有工作单位且签定了定向委培协议者,申请出国访学时应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回国时间距离毕业申请学位时间半年以上。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境)外资金资助。

2.已获得或曾享受国家各类留学基金资助。

3.已获得或曾享受学校各类国际交流项目资助。

4.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同期申请学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并获批。

三、资助标准和方式

申请人根据《广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附件1)申请相关资助。

(一)在国外期间每人每月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当年度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最新资助标准。超出学校资助部分由研究生自理。资助经费可用于报销国际旅费(一次往返最捷径的经济舱或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不含国内交通费)、签证费、住宿费(含水电费)、学费、注册费、板凳费、电话费(含网络邮寄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和医疗保险费。

(二)根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不超出上述标准的情况下,研究生返校后资助经费必须凭访学期间国(境)外各类相关票据由工作人员到财务处报销,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若票据金额达到或超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若票据金额低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票据金额实报实销。

(三)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期间务必留存好各类消费凭证,费用报销时凭研究生出国(境)访学项目申请表、往返登机牌、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及原始票据(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等),作为资助经费实际报销额度的依据。各种票据须配上中文说明,包含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四)访学结束回校1个月内(若遇国家法定假期或寒暑假,则顺延),根据财务相关规定,须完成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及时完成结项工作。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于2024年4月22日-4月28日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https://yjsxt.gdufs.edu.cn/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完成以下申请流程:

1. 在线填写“短期国(境)外访学”申请表,选择“短期国(境)外访学”栏目。本人填写过程中,可选择“暂存”按钮。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一旦提交,不再修改。请打印系统生成的最终版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名确认后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

2. 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1)研修计划,内容应包含研究背景、目标、研究准备、研究方法、预期安排、回国后续学习计划等,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2)研究生国内在读期间最新成绩单;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内容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4)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

(5)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6)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安全承诺书(签字扫描PDF版);

(7)定向生需上传定向单位意见表(签字盖章扫描PDF版);

(8)平台要求上传的邀请函和导师简历由国外访学单位统一提供,可提交一份pdf说明(如:邀请函和导师简历由国外访学单位统一提供)替代。

(二)审核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于4月29-5月7日期间,完成系统在线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天并将研究生提交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获得资助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外事纪律,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学习所在单位的规定。保证在国(境)外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与科研,及时向导师和学校汇报进展情况,保持定期联系,按时回国。访学结束1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或寒暑假,则顺延)必须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按要求办理各类研究生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含保留学籍和恢复学籍)。

(三)按照访学所在国(地区)和访学单位要求及时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访学期间,资助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不受影响。

(五)凡未按期派出者,其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访学结束回国后1个月内,须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对方机构学术负责人对个人学习或研究结果的书面评价(签名);

2.双方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习报告;

3.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照片3-5张;

4.校内举办学术报告,介绍出国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果,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学术报告证明(附报告现场的照片);

5.短期访学当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

6.访学期间合格的成绩单;

7.访学期间所有出入境信息(含证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

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系统审核通过后,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栏目报销指引申请报销。

六、受资助研究生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参加已成功申请的项目,或未完成学习和交流任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

(二)交流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外事纪律者。

(三)交流期间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准时返校及改变学习和交流路线者。

(五)回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者。

(六)派出前有不及格、重修或违法、违规、违纪记录者。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或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宜。

七、项目概况

(一)拟计划派出学校简介

海德堡大学(University Heidelberg)成立于1386年,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自学校成立以来,海德堡大学吸引了很多德国和国外的顶尖科学家在校学习及执教。迄今为止,海德堡教授获得了11次诺贝尔奖。海德堡大学诺贝尔奖获奖人数位居德国第一,欧洲第四,世界第13。海德堡大学坐落在德国著名旅游文化之都-海德堡。海德堡位于莱茵内卡大都市区的中心,这个欧洲重要的经济科研大都市圈内共有240万居民和1万4千6百家企业,是德国科学、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最强劲引擎之一。

(二)派出学习时间和开放专业

1. 拟访学时间:秋季学期:2024年10月–2025年1月。

2. 开放专业:不限专业。

(三) 学习要求及内容

1.项目介绍:

学生将在海德堡大学亲身体验德国优质的教学,旨在为参与者提供未来职业和/或学术追求所必需的高级技能和能力,不断扩展他们的视野。课外,学生还能尽情游览海德堡及附近城市风光,感受德国的风土人情,领略西方独有的文化气息,从而开阔自己的眼界,加强与国际友人的交流。学生将有机会与海德堡大学的学生见面合作,了解文化和社会。

2.学习要求:学员需要修够10个欧洲学分,默认60个教学单元可以获得4学分;

3.学习内容:

(1)学员需要组建小组、围绕课题发表观点,积极交流、拓展视野。

(2)讲师提供高质量的讲座、实际练习、引人入胜的案例研究等等。此外,学生将有机会与海德堡大学的学生见面合作,了解文化和社会。

4.项目优势

(1)感受精英大学学术氛围,结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

(2)亲身体验欧洲文化,获取海德堡大学官方成绩证明,从而提高世界名校的申请成功率和世界名企的面试成功率;

(3)针对性的课程能够有效强化自身的水平,为未来的学习或就业打下更好的基础。

(四)学习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约5050欧元(合算约4万人民币,根据汇率有所浮动),主要包含:学费、管理费、注册费、材料费;不含机票、签证、保险费、食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

八、报名/咨询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19210079340

项目资助联系人:研究生院余老师、胡老师 36209284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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