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交流 > 国家项目 > 正文
国家项目

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2-24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基委《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7),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0年补充申报截止时间延迟,请各培养单位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于202041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 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624.htm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410-30日。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于4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于42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22.htm

申请人请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待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三、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420-30日。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于42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附件1)42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23.htm

四、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安排顺延,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于41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附件1) 4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26.htm

五、部分国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工作顺延安排详见附件2。请申请人根据调整后的申报时间, 提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附件1)交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

六、计划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研究生,请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根据留基委公布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在官网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附件1)交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2工作安排有调整的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列表

 

研究生院

202022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