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开展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 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 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四、选拔时间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3月26日(第一批)、10月15日(第二批)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9日(第一批)、10月18日(第二批)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五、咨询方式
1.国家留基委:
联系人:吴眈/黄玥玢 电话:010-66093559/3933
传真:010-6609392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2.研究生院:
联系人:梁老师、胡老师 电话:36317190
邮箱:201910034@oamail.gdufs.edu.cn
附件一: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研究生适用)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