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6》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现将该项目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国家留学基金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
二、选派对象
1.按需选派我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六、申报时间
1.研究生个人申请
(一)符合要求的申请个人,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2年3月20-24日进行网上报名。
(二)公示:各学院选拔的推荐人员名单应在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校内审核及材料递交
在读研究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及推荐意见(附件3)填写后,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一教北212室。
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七、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6317190
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申报列表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研究生适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