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开展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我校推荐名额4人。
4.2022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拔时间
1.申请时间及填报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2月6-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校内审核及材料递交
在读研究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及推荐意见(附件1)填写后,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3.公示
各学院选拔的推荐人员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申请人2023年2月6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 //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2023年3月6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
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关于启动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并自行下载《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见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附件2)。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5.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七、派出
1.申请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2023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2023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其他事宜
1.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拔及申报工作;
3.咨询方式:
(1)国家留基委
联系人:陆子怡、黄玥玢 电话:010-66093559/3933
传真:010-6609392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2)研究生院
联系人:梁老师、胡老师 电话:020-36317190
邮箱:201910034@oamail.gdufs.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