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交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RCEP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简章(2023年第一批)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11-21 点击量:

一、培养目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RCEP人才培养计划”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国家留基委支持下,联合RCEP成员国知名院校共同规划与实施的国际多边教育合作项目。本项目获国家留基委批准实施,旨在依托我校多学科、多语言的优势,充分发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的专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熟悉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掌握出色的跨文化交际和国际传播能力、胜任区域合作治理的高端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二、培养模式

本次启动项目类型:

(一)双硕士学位项目

该项目学员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须完成校内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申请赴外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国内、外双硕士学位。项目实行“1+2+0.5/1”的培养模式。

1.校内先导性学习

项目学员第一年需要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参加3-6个月的“RCEP人才培养计划”先导性学习并通过考核。

2.国外合作院校学习

通过考核的学员,第二、三年按国家留基委和国外合作院校要求申请赴外学习。考核未通过的学员自动退出本项目。

3.国外实习

学员完成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后,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学员至国际(区域)组织或企业实习半年到一年。

(二)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项目学员通过与国外导师的合作,开展与RCEP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与研究。其中,研究生学员须参加校内先导性学习、通过考核后方可申请赴外学习。

(三)访问学者

项目学员通过与国外导师、科研人员的合作,开展与RCEP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与研究。国外访学时间不少于3个月。访问学者不需要参加校内先导性学习。

三、教学计划

(一)课程设置

学员在完成我校所在专业课程学习基础上,须按照“RCEP人才培养计划”先导性学习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先导性学习将重点培养研究生的跨文化交流和实践能力,更多关注RCEP成员国政治、经济、法律、语言、文化与行为规则。

(二)教学管理

在广外学习期间,学生除了学习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还要集中学习包括综合型课程和专题讲座在内的先导性课程,由区域国别研究院负责组织安排。国外学习期间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由合作院校负责。

四、选派对象和资助办法

本次启动项目面向全校选拔双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及访问学者等人员。

(一)攻读双硕士学位研究生

面向我校在读在校全日制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进行选拔,预录取计划不多于15人,从中考核选拔12人派出。派出学员可以申请享受国外学习期间国家留基委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以及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提供的学费资助(每人上限10万元)。学员派出时须已修完相应年级学分,国外学习、实习时间约为2年,校内学习计划和费用不变。学校支持参加国际(区域)组织或企业实习的优秀学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奖学金。

(二)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分别面向我校在读在校全日制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进行选拔,其中联合培养硕士预录取计划不多于10人,从中考核选拔8人派出,联合培养博士预录取计划不多于10人,从中考核选拔9人派出。学员派出时须已修完我校第一学年学分。校内学习费用不变,派出学员可以申请享受国外学习期间国家留基委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学校支持参加国际(区域)组织或企业实习的优秀学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奖学金。国外学习时间分别为:联合培养硕士 3–12 个月;联合培养博士 6–24 个月。

(三)访问学者

面向我校相关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派出教师可以申请享受国外学习期间国家留基委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选派对象将根据国外院校合作需要和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具体项目类别及计划选拔名额如下:

“RCEP人才培养计划”选派计划表

 

五、选拔方式

项目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项目学术委员会考核、管理小组审议、国外合作院校录取”的选拔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1.符合选拔对象要求;

2.具有中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违纪记录;

3.学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学习、创新和实践能力,课程学习无不及格记录;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及环境适应能力;

5.符合国家留学网“2023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要求的各类别留学身份的外语水平要求;

6.每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相应基本学制内,一般享有不超过一次参与“RCEP人才培养计划”国外访学的机会。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1月25日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RCEP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六份)及有效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统一于11月29日前提交所在南、北或知识城校区联系人汇总审核,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各联系人指定邮箱。

六、考核录取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1.笔试(另行通知)

科目一:语言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学员的外语能力,要求用选派对象国相关语种作答,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科目二:专业综合知识

主要考查学员对RCEP成员国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面试(另行通知)

主要考查外语交流能力及综合素质,要求分别用外语和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项目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面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经项目管理小组审议后,公示5个工作日。

2.预录取研究生参加先导性学习和考核,考核通过者申请赴外学习。

3.特别说明:由于疫情原因,项目选派高校和人数可能会有所调整,如遇调整,以最新安排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通知网站

https://gbqy.gdufs.edu.cn/(区域国别研究院)

https://gwyjs.gdufs.edu.cn/(研究生院)

(二)联系方式

1.北校区联系人:区域国别研究院郑文英

工作邮箱:199810086@oamail.gdufs.edu.cn,

地址:科研楼5楼507室,电话:13710642418;

2.南校区联系人:新闻学院范平凡

工作邮箱:201910055@oamail.gdufs.edu.cn

地址:b栋203a,电话:(020)39326091;

3.知识城校区联系人:黄埔研究生院张晋铭

工作邮箱:202120048@oamail.gdufs.edu.cn

地址:b1栋1004,电话:31709583


区域国别研究院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