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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03-31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基委《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20),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生院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安排进行进一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照通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1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于6月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53.htm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于4月2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53.htm

3.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2),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请申请人参照研究生院原通知,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于6月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审核通过的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学院推荐意见书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原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07/6753.htm

4.上述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其他事宜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适当灵活简化。学院推荐意见书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最新通知。

 

附件1: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列表

附件2: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的国外合作项目列表

 

 

研究生院(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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