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开展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82)规定的条件。
二、选拔时间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28日,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3月29日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30日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
(三)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基委:
申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的,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电话:010-66093939;邮箱:ouyafei7@csc.edu.cn。
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的,请根据留学国别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2. 研究生院梁老师、胡老师 邮箱:201910034@oamail.gdufs.edu.cn 电话:36317190
附件一: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研究生适用)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