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石佑启
学历:法学博士
职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
职称:法学教授
石佑启,男,1969年11月生于湖北省大悟县。1992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8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在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在武汉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10月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6月晋升为教授,2005年5月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被评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为优秀并被评定为先进个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评为广东省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入选“广东省立法工作领军人才”。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在英国威尔士大学做访问学者。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宪法与行政法学系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年11月起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5年10月起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6月起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兼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委法律顾问,第十三届广东省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广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等。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地方立法和区域法治问题。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主持市厅级及横向项目多项。出版《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论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公务员法新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著作与教材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哲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研究成果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著作类)二等奖、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等奖励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