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静,法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石油燃气协会专家库专家、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等,发表多篇相关学术论文。从2007年开始担任兼职律师,主要经办经济、民事、刑事领域的案件,涉及合同纠纷、金融借款、财产保险、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并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社会责任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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