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贤静,武汉大学和法国巴黎第十一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哲学和经济学博士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海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和环境资源法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项目9项;主持地方立法、智库研究等横向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合著1部, 副主编教材1部、参编教材3部。多次荣获省级科研奖励;多次荣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本科生导师、科研业绩奖、研究生教学质量奖和本科教学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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