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城校区入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卓越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新广州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方案》(广外校[2020]37号),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21年申报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2类:
(一)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二)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3.资助额度待定。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1)研究要求
第一,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当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第二,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第三,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第四,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
第五,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
第六,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2)申报人条件要求
第一,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需提交证明材料);
第二,有三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需提交证明材料);
第三,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第四,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2.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1)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
(2)合作单位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3)同一基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合作单位时,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
(4)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
(5)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材料提交
申请人对照通知和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2)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三类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汇总: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3、4);
(二)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到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后,于10月29日下班前报送到黄埔研究(生)院,联系人:张晋铭,联系电话:020-31709780,过时视作自动放弃申请。
研究生院
黄埔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5. 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知识城校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