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5月修订)》(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距离预期毕业至少一年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参与申报。
(二)可以个人名义或2-5人组成项目团队提出项目申请。
(三)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资助未结项者或已获批2017、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二、立项范围
(一)本学科研究范围之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三)为培育优秀学位论文而进行的前期预研究;
(四)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
三、立项原则
项目重点资助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培养科研创新高端人才,建设优秀创新研究团队。
四、资助标准和方式
项目经费分立项经费和结项经费。立项项目给予1000元立项启动经费,结项验收为合格的项目给予1000元的结项经费,验收为优秀的项目给予5000元的结项经费。经费资助采取发票报销的形式,最终报销金额以财务处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五、结项要求
(一)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必须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明确的论文录用通知)。没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不能申请结项。
(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研究生院(部)审批。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或通讯作者(只针对国外学术期刊)至少在学校规定的三类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有名确的论文录用通知)一篇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格等级的至少在学校规定的四类刊物公开发表(或有明确的论文录用通知)一篇学术论文,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奖励相关规定为准。
六、项目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要求除“专家组意见”和“学校审批”栏以外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整;“经费预算表”一栏可提前咨询所在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经费预算。
(2)与本项目相关的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一份,装订成册),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到所在学院(中心)。申报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到《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院(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5天。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答疑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部)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研究生填写)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学院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