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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

关于申报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11-03 点击量:

各研究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寻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搭建高水平创新培养平台,全面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  

(三)名师名课名教材项目;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六)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凡上述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已经上报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荐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各类项目资助经费待立项时再公布;  

3.各类项目的管理文件详见附件;  

4. 所有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项,则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其它要求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  

1)研究内容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  

2)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  

3)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  

4)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2)项目主持人条件  

1)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研究生学术论坛的申报条件    

1)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  

2)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研究生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3)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3. 名师名课名教材建设项目    

1)名师讲坛    

“名师讲坛”项目旨在“让国内外的名师走进广外”,邀请国内外知名教授参与我校研究生优质课程的教学活动,目标是建设一批内容新颖、紧密结合科学研究前沿、教学水平高的研究生课程。  

1)申报条件  

每个专业每学期可申报23门课程,申报课程必须是曾获得研究生优秀教学奖,或连续两年课程评估的分数达到校平均分以上。  

每门课程可邀请23名国内外名师讲授5个章节以上的教学内容。  

2) 资助方式  

学校对于邀请专家讲授的每次课(80分钟)给予1500元资助和报销其往返的机票,专家食宿由学院自行支付。  

   2)研究生教材出版资助    

    确保在一年内能交付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可申请资助出版,申报人请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意向申报表》,研究生处负责联系出版社资助出版。  

3.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教学计划,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可进行申报;  

2)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3)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4)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5)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  

6)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  

7)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2)课程主讲教师条件  

1)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有三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  

3)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4.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合作单位要求是与我校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  

2)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3)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度,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  

4)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5. 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案例库建设须围绕某一门课程或者某一领域所涉及的若干课程进行。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要求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能较好理解和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先进理念和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对照通知和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发动老师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以下材料: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2-9,项目负责人填写)和申报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9,学院汇总填写);  

   (三)以上材料各单位收齐汇总后统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并于   2015年   11月   16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胡秋红(北校区38204房)。  

 四、联系人:胡秋红     联系电话:36317190(内线2033

   

 

附件1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文件汇编  

附件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   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申请书  

附件4   研究生“名师讲坛”申报表  

附件5   研究生教材出版意向申报表  

附件6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7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附件8  研究生优秀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9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O一五年十 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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