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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6-2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广外校〔2020〕54号)精神,响应国家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发挥教材在研究生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只立项符合研究生教育数字化需要的数字教材。数字教材是指样态为完全数字化形式的教材,其融入了富媒体技术和网络化资源,集文字、图像图形、音视频等资源于一体,具有系统性教学内容体系,发布于出版社的线上课程平台。可参与申报的研究生教材包括以下两类:

(一)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拟以数字化形式修订再版的教材;

(二)计划或正在编写拟出版的教材;

立项建设的教材应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的教材,符合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重点支持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签署出版合同,内容主要围绕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课程思政、专业核心课程类的教材。已获资助的教材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编写应恪守学术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教材应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

改革方向。鼓励各开课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教材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如配套习题集,上、中、下册,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等)应合并申报。

(三)教材的第一作者、编写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四)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研究能力。

三、结项验收

项目建设期为2年,拟合作出版单位应首选国内高水平出版社。学校将根据财力情况,对立项教材项目给予建设费及出版费资助,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申请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结项验收:出版后的教材1套(或样书及出版合同复印件1套)。

立项出版的教材不得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产生误导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广东省”等字样。

四、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

各开课单位组织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自愿申报,申请人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至所在开课单位汇总审核,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1.《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五份;

2. 编写提纲(新编教材者提供,包括目录结构、知识点、重难点、学时安排等)或修订提纲(修订教材提供)五份;

3. 教学实例样章一份,演示U盘,出版合同复印件(如有)五份;

4. 编写人员政审表(附件2)、教材内容审查表(附件3)、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要求与申报书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二)开课单位审核推荐

各开课单位对申报人(或教学团队)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评审推荐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曾颖文老师办公邮箱。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应对教材编写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对教材进行内容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加盖单位党委章、公章。

(二)开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推荐申报的研究生教材有质量、有特色。


联系人:曾颖文 联系电话:36317190


附件:

1.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编写人员政审表

3.教材内容审查表

4.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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