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新形势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稳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处决定开展制(修)订2012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2)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可成立专门小组开展此项工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研究生导师,把修订工作与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密切结合起来。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点是优化、完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体系,以进一步拓宽基础,加强能力培养。
1、培养方案应选择一个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大学作为参照标准,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充分体现本专业学科特点和培养定位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应具备科学性和先进性。
2、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二年学制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至少为一年,三年学制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至少为二年(第四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设不少于一门)。
3、学位公共课为7学分。其中,政治课程为3学分,安排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设;外国语为4个学分,安排在入学后第一、二学期开设。对于非语言类专业的培养方案需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开设专业外语的课程,课程学分为2学分,
4、培养方案要陈列本专业研究生必读的文献,并要求研究生在开题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开题。
6、对于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须陈列其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7、凡是2012年培养方案涉及的课程,各培养单位需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和完善相关资料。
8、培养方案应保持一贯连续性,各单位应在2011级的培养方案(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查看和下载,访问方式:学校主页→数字广外→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查询打印→报表查看→pdf或word下载)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在5月25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和打印培养方案,并将经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公章的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联系人:植仲培联系电话:36317190(2033)
附件1: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 1 号)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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