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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制定或修订2015年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5-0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建立主动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处将启动制定或修订2015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并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和2015年春季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应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制定或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各培养单位应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为组长、5位以上专家组成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各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应成立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工作小组,跨学院的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调研及修订工作,工作小组至少由本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5名副高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和2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或部门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1名。

各工作小组应以分类培养为指导,以提升培养质量为目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范围包括以下类型:

(一)学术型研究生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原则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培养方案的制定须考虑综合利用教学资源,要积极借鉴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经验与管理模式,并努力营造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培养环境。

(一)以人为本,因材施教

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方针,注重发挥研究生个人才能和特长,开辟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途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确定个性突出、有专长或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加以个性化培养。为拓宽研究生的视野,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加强通识教育,鼓励各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提倡多学科间知识的交叉和渗透,须注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二)分类制订,突出特色

学术型人才培养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培养方案须依据生源类型的特点和相应的培养目标制订,须体现科学、规范、拓宽、求新的原则,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国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1)制定或修订;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附件2)制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制定或修订。

三、其他要求

1、培养方案应选择一个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大学作为参照标准,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充分体现本专业学科特点和培养定位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应具备科学性和先进性。   

2、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二年学制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至少为一年,三年学制的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至少为二年(第四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设不少于一门)。

3、学位公共课为7学分。其中,政治课程为3学分,安排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设;外国语为4个学分,安排在入学后第一、二学期开设。对于非语言类专业的培养方案需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开设专业外语的课程,课程学分为2学分,

4、培养方案要陈列本专业研究生必读的文献,并要求研究生在开题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开题。

5、培养方案的中期考核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对于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须明确其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7、凡是2015年培养方案涉及的课程,各培养单位需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和完善相关资料。

8、培养方案应保持一贯连续性,各单位应去年培养方案(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查看和下载,访问方式:学校主页→数字广外→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查询打印→报表查看→pdfword下载)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和打印培养方案,并将经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公章的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510日-   5月   30日   ,工作小组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广泛听取本学科导师、任课教师及相关研究生的意见,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新增相关课程主讲教师完成教学大纲的编写。

5 31 -   6月   30日   ,各工作小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培养方案调整,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7 1 -   7月   5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通过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培养方案并打印一份,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全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7 6 -   7月   10日   ,研究生处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植仲培   联系电话:363171902033

     

附件1:关于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课程介绍(格式)

     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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