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研究生各项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广外校〔2021〕42号),现就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与落实
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时间开课。开课前,各研究生教学秘书应根据研究生作息时间认真核对课表,及时将本学期“教师任课通知单”发至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在开学一周内将任课教师开课的教学周历(教学进程表)、教案、更新的教学大纲等收齐,以电子版和书面文本的形式在本单位存档备查。
二、教学检查
研究生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院级教学督导检查为主,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抽查为辅。开学第一周,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同时,按照本单位教学管理安排,须不定期对日常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情况记录,随机抽查教师到课、课堂授课、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等各类情况,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三、关于学籍管理和重修
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的到校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并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教学秘书提前告知需重修课程的学生做好申请,以确保学生重修课程。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