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研究生新生填写学籍表的要求以及各培养单位整理、归档学籍表和成绩单的相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表》(一式五份)上所列项目均需填写,表中列举的项目,若本人没有,应在相应栏内填写“无”;请用签字笔或者黑色碳素钢笔书写;填写的内容要真实无误,字迹需清晰工整;请使用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请各研究生班长将本班同学的学籍表收集后于9月19号之前统一提交到各培养单位。
1.学籍表以班级为单位组成册,册内按班级——专业——学号依次排序。
2.学籍表一式五份,其中的四份于9月27日前分别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103或204室)一份、研究生处学工办(101室)一份、保卫处及学院自存一份。另外一份待学生毕业后与成绩单装订成册,于次学年的寒假前移交至学校档案室(行政办公楼219室)归档。归档整理要求如下:
(1)同届、同专业、同一个人的学籍表和成绩单装订在同一册内。
(2)学籍表反面的成绩栏无需手工填写,待研究生毕业时各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统一用A4纸打印)。成绩单上必须加盖学院和研究生处的公章(公章一定要清晰工整);学生的成绩变动情况必须一并归档,如补考、缓考等信息。
(3)打印、盖章完毕后,将成绩单插入其对应的每位学生学籍表反面,与学籍表一同打孔装订成册(装订夹可到校文具仓领取),也可用棉线按三孔一线打孔装订,请勿自行用订书机装订或胶水粘贴。
(4)册内的每张有效页(含正反面,封面及无字的空白页除外)均需在其右下角的空白处标注页码,每册都从1开始,一册一个流水号。
(5)学籍表册封面的学院、专业、年级、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均需填写完整,并注明“本册共××页”,经办人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装订成册后不应随意增减,如有增减,必须修改相应页码和页数。
(6)学籍表册的封二粘贴本册所有学生的相关信息。内容及举例如下:
(页次是指该生学籍表在本册内的页码,如“张三”的学籍表在本册的第10页,“页次”栏请填写“10”)
(7)移交归档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党办校办网页下载),由本学院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移交归档后的学籍表和成绩单如有修改或更新,请及时联系学校档案室以确保存档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性。
校办档案室联系人:赵莉,电话:36207005,地址:行政办公楼2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