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1-0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0] 914号)要求,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更好地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智力支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计划出国留学力度。现将该项目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国家留学基金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

二、选派对象

1.按需选派我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需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可于2021年1月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六、申报时间

(一)符合要求的申请个人,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1年3月20-26日进行网上报名。

(二)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七、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联系:

(一)研究生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6317190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刘一

联系电话:010-66093939

Email:ouyafei7@csc.edu.cn

 

附件1: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