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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台湾岭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交流项目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8-11-04 点击量: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及我校与台湾岭东科技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选派4名研究生赴台湾岭东科技大学学习4个月,时间从2009年2月下旬日至6月下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说明:

根据协议,台湾岭东科技大学将接收我校4名研究生交换生,为期4个月,我校不接受延期申请。

入学日期:2009年2月下旬。

人数:4人,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人,国际工商管理学院1人,MBA中心1人。

项目要求:

1)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MBA中心的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

2)女性,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异。

4)岭东科技大学接收专业为财务与金融投资专业,交换生至少需要修满14个学分。

相关费用:

1)双方互免学杂费和住宿费。

2)我校学生需要缴纳在我校的学杂费。

3)我校学生需要预留对方学生在我校的住宿费6000元(按每月1500元计)。

4)其它机票费与生活费由学生自理。

5)缴纳我校通讯联络费500元。

6)办理入台许可证费用为新台币650元,由岭东科技大学垫付,学生到台湾后补交。

二、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项目要求的在校研究生生;

2.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历年成绩单

3)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获奖情况等)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0日之前

5.报名办法:申请者认真填写报名材料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按照1:2的比例推荐两名候选人并于11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

三、录取:

各学院将候选人材料交研究生处后由研究生处对推荐学生进行评审并决定录取名单。

四、咨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吴老师、周老师36207049(7049);

研究生处:植老师36317163;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际交流处研究生处

2008年11月1日

附1:

项目选拔进程表

11月1日前

港澳台办制定项目选拔方案

11月4日

研究生处统一发布项目候选人选拔通知

11月10日

学生报名截止

11月12日

各学院将推荐候选人报研究生处

11月14日

研究生处审定交换生名单

11月21日

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交国际交流处

11月28日

港澳台办整理材料寄台湾岭东科技大学

附件: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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