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学籍信息和学分审核
----一学籍数据采集有关工作
1、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和核对
①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毕业研究生(08级博士研究生和09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及往届延期未照相的学生)必须进行学历证书图像采集,毕业研究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采集,截止时间为毕业年5月30日前。
②请毕业生在5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平台进行核对。学生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或“学号+身份证号”方式查询自己的图像信息。
如信息有误,须网上点击“信息有误”,并在网上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点击“提交核对结论”;同时填写勘误表(见附表)发送到21498780@qq.com邮箱,邮件主题填写:XX专业XX年级XX(姓名)数据勘误。对于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包括身份证从第一代升级为第二代)有误的,请将身份证的两面扫描成Word文档(命名:XX(姓名)身份证),连同邮件一起发送到21498780@qq.com邮箱。
如信息无误,须网上点击“信息无误”。到目前为止,我校仍有85名学生没有上网进行核对。若毕业生没有核对,学历电子照片信息将以教育部网上信息为准。
2、满意度调查
毕业研究生在5月30日前登陆数字广外系统http://my.gdufs.edu.cn/后点击顶部菜单【毕业满意度调查】进行研究生教育满意度调查。
3、毕业信息采集
毕业研究生在5月30日前登陆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上报国家的学历信息,(访问方式: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毕业离校管理→毕业信息确认)
二延期手续
1、未能按期毕业的延期毕业生(包括往届延期仍需延期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提出延期申请同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延期毕业生必须填写申请表,否则视为放弃学籍。
2、在2011年5月30日前到财务处交纳延期费,并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申请交到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后1周内反馈给学院。
3、学生到培养单位领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继续完成学业(费用自理)。延期研究生每学期开学必须到所在学院进行注册,无故2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材料报送
1、学籍部分
--①2011年6月10日前报送本学院《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和《毕业研究生情况明细表》到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通过校内邮箱发送到植仲培处)。
②2011年6月10日前报送延期毕业生填写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汇总表》到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通过校内邮箱发送到植仲培处)。
2、学分审核
2011年5月30日前 各学院需对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分审核(访问方式: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分审核管理)。
联系人:植仲培36317190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陈国栋13631427947
研究生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