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研究生证是研究生身份的证明。不慎遗失研究生证的学生,按以下程序补办研究生证:
一、请如实填写《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的有关事项,由辅导员(科研秘书)核实签字后在学院办公室盖章。
二、在辅导员(科研秘书)处领取一本新的研究生证,将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上小一寸彩色照片(尤其注意填写好“注册记载”和“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的相关内容)。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第十三周(2012年11月27日和29日两天下午),北校区研究生处培养办(204室)处进行补办。
四、领证时间:2012年12月6日(周四)。可委托同学或学院的辅导员(科研秘书)来领证。
五、注意事项:
1.补办研究生证须学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坚决杜绝学生在研究生证补办中弄虚作假和一人多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