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4号),为建设全面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广东省决定遴选一批科研综合实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较强的高校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机构等,组建联合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与我校联合申报“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示范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和《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3)。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2和附件3分别独立装订,一式10份。请在2013年5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校内邮箱请发送至植仲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