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启动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以及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处审批等程序,确定白晶等6名研究生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第十七批)的资助对象(见附件1)。
本项目在学校批准的资助额度内,受资助人根据财务的相关规定报销。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和《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报销会议费的细则》(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请按规定时间将背面签好本人和导师姓名的会议相关发票交到学院汇总,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处204。
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