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和(学位中心([2016]9号),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
年5
月29
日
(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具体流程(可参见流程图)
1、网上报名
已在册的申请人(采集过指纹和图像信息的申请人),于
2016
年3月10日
至
3月
27日
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及参加考试的地点。2016年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
2、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将于
2016
年3月28日
至
4月1日
通过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如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及时纠正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3、网上缴费
2016
年4
月8
日
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信息平台将于
2016年
5月
23日
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一)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请见附件。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xw/zxzx2/281432.shtml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xwb.gdhed.edu.cn/news/20160219C.htm
附件3: 2016年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