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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10-18 点击量:

为深入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结合“创新强校工程”的实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研究生院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外校〔2014〕32号)等要求,现将有关经费管理做如下说明:

一、项目管理基本原则

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公开发文立项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均属于专项资金管理范畴。该类专项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审批制。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限额,对各项目建设的资金运用、效益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实现预期效益目标。大额经费支出按学校规定的逐级审批制度执行。

二、项目经费审批和报销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2.将预算表和项目申报书由专人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一支笔”签字确认,交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以备后续报销使用。

3.研究生院将签字盖章后的立项表格及各项目预算材料提交财务处划拨项目经费至各学院(单位)。

4.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主体是建设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参照经学校确认的项目预算表,各项目经费的具体使用和报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直接报财务处实行报销。原则上立项后启动经费可报销项目总金额的60%,剩余部分待结项后完成报销手续。

三、其它说明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管理在参照我校相关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同时遵照《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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