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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6-08-28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我省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参照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现面向会员单位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一)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应为反映广东省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

(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强化质量保障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有力促进创新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以及承担国家、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4.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5.既往已获奖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或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时间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5人,每人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5.成果申报人须是在广东省内工作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省的人员,且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符合评选时限要求的研究可以申报。在评选时限内已调出我省的人员,其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已经去世的个人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单位代为申报。

三、奖励办法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一等、二等奖,坚持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受表彰对象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特等奖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上有建树(相对成熟并得到公认),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优秀教学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上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对教育改革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优秀教学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上有所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省内产生一定影响。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材料命名格式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成果题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

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见附件)文档;

2.研究成果及支撑或旁证材料的电子文档或其他材料需要提供PDF电子文档;

3.教学成果中入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

1.经成果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

2.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梁妍,电话:020-36317190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0-61647403


附件: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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