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一)博士生导师按一级学科分学科遴选。
(二)硕士生导师分类别遴选。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
为保证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工作小组以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教务部、科研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
硕士生导师遴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为保证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硕士生培养单位须成立人数为5-7人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工作小组当然成员。
三、申请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
申请博士生导师者,其条件应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广外校〔2022〕27号)(附件1,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的规定。
从事其他学科与所申请学科交叉研究的申请者,应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已形成富有特色、相对稳定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在资格审查环节,应首先根据申请者近六年的成果业绩,按所申请学科的学术标准,审核确定其学科归属。
(二)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
申请硕士生导师者,其条件应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附件2,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的规定。
四、学科范围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所涉学科
1.外国语言文学所涉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外语教学技术与评估(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商务英语研究(国际商务英语学院);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翻译学(高级翻译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共计10个二级学科。(附件3)
2.应用经济学所涉学科: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金融学院);全球经济治理(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共计5个二级学科。(附件3)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所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附件4)
五、工作程序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023年3月31日前,申请者需向申请学科所在的博士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在本次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学科范围内提出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者成果清单》(附件6)(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3)成果证明材料的全部扫描件(按附件6填写顺序汇编成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2.资格审查与公示
(1)2023年4月16日前,各博士生培养单位汇总并核实本单位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博士生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7),并将本单位博士生导师申请者的全部申请材料、汇总表(签章齐备)报送至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2023年4-5月,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如涉及学术性问题,经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可邀请相应学科专家参与审核认定。审核认定通过者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
3.校外同行专家通信评议
2023年6-8月,对经资格审查与公示通过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者,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通信评议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4.学科评议小组评议
2023年9月,学校分别成立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议小组、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小组。学科评议小组依据《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进行审核和评议,获学科评议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通过者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23年10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上述程序的博士生导师申请者进行审核和投票,获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6.学校正式发文
(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023年2月24日前,凡是符合学校《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规定的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均可向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在的硕士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硕士生导师申请者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申请一个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和一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具体填表要求如下:
(1)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者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8),一式一份。
(2)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者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9),一式一份。
(3)同时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者,需同时填写附件8及附件9,各一式一份。
2.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1)2023年3月6日前,各硕士生培养单位须填写《某某培养单位2022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0),签章齐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2)2023年4月8日前,各硕士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后,由相应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所规定的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认定,确定通过者名单。各单位须将名单在本单位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11),签章齐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签字版材料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凡涉及到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遴选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 36317163
电子邮箱:gwyjsy@gdufs.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广外校〔2022〕27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
3.《博士点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汇总表》
4.《硕士点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汇总表》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者成果清单》
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博士生导师申请汇总表》
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10.《某某培养单位2022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1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