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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5-25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水平,激励先进,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评选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重点突出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在培养研究生中所取得的成绩,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执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二、 评选名额

全校计划评选5名左右。

三、 评选条件

我校专职或兼职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三)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对学校或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或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者不具有参评资格。

四、 评选程序

(一)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报学院(中心)审批。

(二)各学院(中心)院长(主任)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中心)领导,负责组成并领导推选小组开展工作;推选工作要注意核实候选人的资料,并给出推荐评语,于2018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程亦男办公邮箱

(三)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各学院(中心)的推荐名单和相关表格,并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初步入选名单。

(四)初步入选名单由研究生处在全校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副校长审批,形成最终入选名单。

五、 其他 

(一)申报者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材料:

1.申报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申报表(见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二)学院提交材料:

1.申报优秀工作者名单清单(见附件3

2.按顺序整理好的申报优秀工作者的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亦男、吴珊   电话:36317163(7624)

 

   

○一年五月二十五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报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情况一览表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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