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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校外调入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6-2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广外校201829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1828号)要求及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夏季校外调入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

(一)申请认定条件

1、 申请人已在其他单位获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且相关人事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人事关系已完全调入我校或全职驻校

   2、申请人为正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7岁。

(二)认定程序

   1201873日前,申请者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已在其他单位(暂不含境外单位)获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拟认定学位点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2201875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320187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4201871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认定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520187月(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通过的,认定为我校相关学位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

(一)申请认定条件

1申请人已在其他单位获聘为研究生导师,且相关人事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人事关系已完全调入我校或全职驻校

2申请人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申请人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认定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2岁;

(二)认定程序

 1201873日,申请者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已在其他单位(暂不含境外单位)获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拟认定学位点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22018713日前,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通过认定的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联系人:程亦男、吴珊 联系电话:36317163(内线7624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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