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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9-03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平台

本次学位申请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系统操作。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智慧广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系统”,在首页右侧“公告消息情况”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研究生系统操作手册》,并按手册说明进行操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9月6日—9月27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到白云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印刷厂领取《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929日-11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完成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送审及答辩工作,并将申请材料送至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工作。

1.所有博士生的预答辩、研究生的答辩应线下进行,保证答辩质量。预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须为单数。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公派项目出国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研究生可申请线上答辩。符合申请线上答辩条件的研究生,于答辩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线上答辩申请,申请须经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2.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事项要求另行通知。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统一送审。要求各培养单位于2024108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齐备)、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稿电子版(pdf文件,以学号命名),统一打包发至研究生院丁朵朵办公邮箱。凡博士生未在规定日期前通过培养单位向校学位办提交论文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选择评阅专家,规范送审过程,确保送审公平公正。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的组织须坚持标准,程序规范完整,过程公开透明。

5.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系统完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论文查重检测、论文评阅申请审核、论文答辩结果录入等工作。

6.学位信息上报:学位申请人于11月1日-11月30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育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上报(访问方式:智慧广外→研究生教育系统→学位管理→我的学位数据上报→学位数据上报),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可在系统首页右侧“公告消息情况”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研究生系统操作手册》。学位申请人须认真完成本人电子照片的上传、核对工作。已参加毕业图像信息集中采集的,应登录系统核实;未参加毕业图像信息集中采集的,须上传符合系统规格要求的电子照片。所有上报的电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电子照片必须与学位证书上张贴的一致,请勿自行更换照片,否则将不能进行学位认证。

电子照片规格应为: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信息填报、核对相关工作后,生成报表并下载打印;经本人签字后方可提交给本单位研究生秘书。请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及时敦促学生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数据审核和纸质报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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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相关问题。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系统,完成本单位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结果的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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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汇总表(系统导出打印盖章)、学位论文格式检查汇总表、研究生签名确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装订成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使用)等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答辩表决票(汇总)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返回各相关单位,请相关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12月中(暂定,具体时间以大学周表为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相关事宜。

12月中下旬

请各培养单位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整理以下材料,填写附件1材料清单一并提交至学位办,同时做好学位档案的整理工作。

1.《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封面上标明研究生姓名);

3.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一人二本,硕士一人一本)

(注:毕业生还需将学位论文提交至学校图书馆(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具体提交方式按校图书馆的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直接与图书馆联系);

4.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自2023年9月起,学校已正式启用新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均应在声明及授权书上签字。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注意提醒研究生及导师,并对归档的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做好检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研究生院将及时发布通知,请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研究生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和智慧广外相关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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